网络文学短剧改编,刚上路别迷路

2015年以来,网络文学IP经历了影视剧、网络剧、网络大电影和动漫画等文艺样式的转换。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院线电影的上座率,网络文艺填补了一部分市场空缺。尽管以网络剧和网络大电影为代表的长视频改编目前仍是网络文学IP的主要流向,但势头迅猛的网络短剧已经成为长视频的重要补充。2月25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的第4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指出,“网络文学+短剧”成为网络文学IP改编的热门赛道。网络文学的内容平易通俗,跟短剧节奏相吻合。短剧的孵化周期短、制作成本低,网文平台、短视频平台等相继入局,形成了网文平台提供文学IP、短视频平台制作播出的模式。

网络短剧成为市场热门,与网络文学的免费阅读机制关系密切。其商业模式主要依赖广告收入转移支付,某种意义上是广告创意学与网络文学故事类型的融合。网络文学短剧化的核心依然是文学的变局。

传统网络文学是在互联网媒介驱动催生下从传统文学中分化出的类型文学,经过10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文体形式。其主要特征除了媒介性、类型化特征之外,还有商业化带来的以读者阅读体验为中心的超长性;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基于微信公众号、App小程序等客户端作为阅读载体的商业化新媒体文、短故事,反超传统网络文学的长文模式获得长足发展。

传统网络文学付费阅读和作者稿酬制保证了网络文学生产的可持续性,提高用户黏性并保持足够长度。在这个过程中,所谓文学性由传统文学表达手段、表现方式、语言修辞化、文本阐释的多义性等,朝着以读者为中心的类型文学游戏化、创意化方向转变。在篇幅上传统网络文学长文更适宜改编成长视频或者长漫画、动画。

所谓新媒体文以短文为主,由于篇幅限制,明显弱于长篇类型文学的游戏化和创意化,尤其是游戏化较弱,主要吸收了长篇类型文的创意性。譬如语言上要求日常化、生活化、口语化,有画面感;选题上要求吸睛、强情绪、强代入感;内容上要求第一人称叙事,具有较强的结构意识;一篇完整故事字数要求在8000到15000字之间。新媒体文的文学性注重人物性格的塑造,强调戏剧性效果;同时叙述节奏快,结构上具有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反转等特点。在题材、内容的选择上,新媒体文的类型范围要比传统网络文学窄得多。传统网络文学类型无所不包、应有尽有,而新媒体文基本以现实情感关系为主。

新媒体文的商业模式主要依赖粉丝经济、社群经济的广告转移支付和流量加持。加之短剧拍摄对场景要求不高、制作周期短、演职人员成本不高等特征,吸引了不少广告公司的青睐。另外,新媒体文本身具有影视化特征,编剧的改编技巧和剪辑流程远比影视剧弱。因此,两者之间的融合度相比传统网络文学改编为长视频强,而且成本要低得多。

无论是长视频还是短视频,都是基于影像叙事。网络文学和视频之间最大差异还是在于语言方式的不同。影像叙事强调通过人物表演塑造文学形象,文字语言只有辅助性功能,主要以对白为主,网络文学主要依赖传统的文字叙述来构建文学想象世界,通过语言、行动、心理等文学手段塑造人物;影像叙事讲究视觉、听觉和心理活动的融合,讲究行动、场景的配合;网络文学叙事的重心在于完整的故事性、逻辑性,既讲究故事的精彩,还要符合人类行为的逻辑性表达。因此,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这也意味着高质量的视频对文学作品的要求会更高,有一些类型作品可能就不适合改编。

新媒体文的短剧化,文学性向创意化方向转变,主要表现为每一集基本上都有一个贴近生活的“梗”,吸引受众追剧,这符合网络文学的用户黏性特点;为了便于观众接受,故事注重现实性强;语言以口语化、平实性语言为主;同时强调传播的便捷度、互动性,设置标签、点赞、评论、收藏和转发等功能。

“网络文学+短剧”的生产模式,对于网络文学而言,文学语言要让渡于影像语言,实现人物形象的可视化,场景基本能做到实景拍摄,但存在硬剪辑拼贴的问题。其中图像修辞、细节暗示、心理延展和景别转场等电影叙事手法都无法实现,这也使得短剧的艺术性和思想性亟待提升。除此之外,由于时长限制,短剧需要及时换屏,在每一集的开始都有一个“前情回顾”作为续集的衔接,否则无法做到前后连贯,影响受众对新内容的理解。由于节奏的加快,短剧故事情节的设计也较为粗糙,年代剧以黑白色彩转换替代蒙太奇手法,科幻、悬疑推理一般用机器设备或科技空间代替等。部分短剧故事俗套、情节离奇,还时有侵犯经典作品版权的问题,特别是在价值导向上存在一定的误区,这些都不利于网络文学和短剧产业的健康发展,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作者:吴长青,系安徽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