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状告卡普空和宝可梦公司侵权
4月10日消息,魔爪公司近日向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卡普空(Capcom)和宝可梦公司(Pokémon Company)侵犯了其“怪物”(Monster)商标权。
魔爪公司认为,卡普空和宝可梦公司使用“怪物”一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损害其商标权益。然而,日本法院并没有支持这一诉讼请求,而是很快驳回了该案件。法院认为,“怪物”一词是一个常见的英文单词,不具有独特性,也不足以构成商标侵权。
魔爪公司曾经在日本向超过100家使用“怪物”一词的企业和品牌提起投诉。其中包括育碧(Ubisoft)的游戏《众神与怪物》(Gods and Monsters),后来该游戏改名为《不朽凤凰》(Immortals Fenyx Ri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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