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推出变更姓名“警快办、网上办”便民举措
7月11日,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发布消息,重庆于近日推出了变更姓名“网上办”便民举措,在“警快办”平台可实现“变更更正姓名”的全程网办。
日常生活中,总有一些原因让人有改名的想法。重庆警方介绍,如果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比如名字有歧义、有谐音或有生僻字等情况,可按规定流程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提出“更名申请”。
此前,变更姓名一般是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办。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重庆公安深化户籍改革,在“警快办”平台上线了“变更更正姓名”的全程网办功能,市民可进入“警快办”公众号首页,点击“办事中心”“户政专区”,选择“户口登记主项信息变更”,点击“变更更正姓名”,根据提示进行“在线申报”。
重庆警方提醒,本市户口居民申请变更更正姓名,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有正当理由,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未满18周岁的,由父母或其监护人申办;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且以本人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由本人申办;年满18周岁的,由本人申办。
据介绍,变更姓名一般是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办。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重庆公安深化户籍改革,于近日推出了变更姓名“网上办”便民举措,在“警快办”平台上线了“变更更正姓名”的全程网办功能,市民可进入“警快办”公众号首页,点击“办事中心”、“户政专区”,选择“户口登记主项信息变更”,点击“变更更正姓名”,根据提示进行“在线申报”。
市民线上申报姓名变更需准备的“申请材料”为:申请书;变更更正人的居民户口簿;年满16周岁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不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未成年人变更的,还应提供亲生父母或者养父母签字同意手续(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的,提供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签字同意手续);已满8周岁的,还应提供本人签字同意材料;父母或被监护人申请更正的,还应提供其与变更人关系证明(其中,居民户口簿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或户主与户成员亲属关系的,不再提供);变更为父母以外姓氏的,还应提供相应证明;电子签名。(王天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