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林锡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普宁市委批准,普宁市纪委监委对普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林锡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林锡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为谋求组织人事利益送给他人钱款;贪欲膨胀,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款拨付、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办理、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等方面谋利,并多次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林锡南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普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普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林锡南开除党籍处分;由普宁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