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亭湖区:以案促改让城市管理更有温度
本文转自:人民网-江苏频道
“终于在青年路以北骑上共享电单车了,上下班方便多了!” 盐城市亭湖区居民李先生说。原来,此前当地城管部门担心车辆跨区停放影响市容市貌,便将共享电单车“一刀切”禁入青年路北。
共享电单车从“不准进”到“欢迎进”,变化源自亭湖区纪委监委对该区城管局开展的以案促改工作。今年年初,该区纪委监委在开展类案分析时发现,部分城管队员作风松弛、推诿扯皮,当地城管系统近两年先后有15人被党纪政务立案、31人受到处分。问题出在城管执法权下移后,管理责任却没有相应调整,“双管”变成“双不管”,出现了管理“真空”。随后,亭湖区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向区城管局制发纪检监察建议。
亭湖区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孟善亮说,派驻组从群众诉求多、社会关注多的焦点问题入手,强化“嵌入式”监督,推动区城管局全面排查作风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期限,逐个逐项销号。除了共享电单车,该区城管局还将新建和改造城乡公厕、生活垃圾中转站等项目作为民心工程来抓,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该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徐政介绍,为了扭转基层城管中队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多发的局面,当地出台了《盐城市亭湖区镇街城管执法中队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制度规范,明确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实行区城管局和街道双重管理,以城管条线抓总,大块抓细,形成条抓块管、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廓清责任界限。此外,亭湖区纪委监委还推动组织召开城管系统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全区城管队员严以律己、警钟长鸣,并定期逐层开展廉政谈话,出台并推广城管队员“十不准”要求,把廉政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健全监督机制,推动区城管系统基层治理效能提升,把监督制度优势转化为更多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亭湖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张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