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结束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关于结束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区(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报告,鉴于本轮强降雨过程已基本结束,全市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均已解除。依据《汕头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和综合会商研判结果,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9月24日12时结束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级各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继续加强值班值守和巡查排查,切实做好强降雨及其导致的城乡积涝、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防御工作。

汕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