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生态文明 2022年以来安徽检察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741件
本文转自:人民网-安徽频道
人民网合肥8月14日电(记者韩震震)8月15日是全国生态日。近日,记者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年来,安徽检察机关持续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2022年以来,共办理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741件,16个市级院实现“河(湖、林)长+检察长”机制全覆盖。
立足服务保障美丽安徽建设,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2022以来,安徽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741件,制发检察建议6180件,提起诉讼1418件。针对涉安徽省的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案件线索,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立案14件,制发检察建议13件,以法治力量助力环保督察落地见效。
针对历年中央和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披露的2200余个生态环境问题,安徽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生态环境修复。扎实办理长江船舶污染治理专案,立案53件,相关经验做法被最高检向全国推介。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针对淮河(安徽段)船舶污染问题以事立案,组织淮河流域8市检察机关协同推进,共立案82件,制发检察建议67件,有效推动安徽省船舶污染问题系统治理。
聚焦农村地区人居环境整治,全省检察机关针对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办案568件,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工作中,安徽检察机关积极推动省委、省政府将“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办理情况”纳入设区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指标。省检察院与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长办、省河长办均建立了“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16个市级院实现“河(湖、林)长+检察长”机制全覆盖。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采纳率达98.2%。
同时,安徽检察机关还建立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转化机制,各地从建议、提案中挖掘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线索542条,进行案件化办理125件,针对公益保护问题推动代表、委员提出建议和提案17件。
安徽检察机关还主动参与构建长江、新安江、太湖流域跨省协作新模式,联合制定《沪苏浙皖检察机关加强环太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三年行动方案》《沪苏浙皖检察机关关于依法全面充分履行职能为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环石臼湖、洪泽湖、高邮湖、池杉湖等跨流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相继建立。滁州、马鞍山、蚌埠等地检察机关与相邻地区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18个。
安徽检察机关与苏、鲁、豫三省检察机关统一行动,就南四湖流域污染治理协同发力,保证了流入下游南水北调中段工程的是一湾清水,该案获评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被中组部评为“改革攻坚克难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