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要“广而告之”
省政府办公厅6月27日发布《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对需要公众广泛参与的非涉密的应急预案,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并向公众免费发放通俗易懂的普及材料。
应急预案,是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其中,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包括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编制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以政府总体应急预案为例,其围绕突发事件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主要明确应对工作的总体要求、事件分类分级、预案体系构成、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以及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应急保障、恢复重建、预案管理等内容。县级以上政府总体应急预案由本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编制。政府总体应急预案按程序报本级党委和政府审批,以本级党委和政府名义印发。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当在正式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对需要公众广泛参与的非涉密的应急预案,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的宣传普及材料,向公众免费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