岸电使用量位居全省前列
本文转自:南通日报
我市多部门协同守护好一江碧水
岸电使用量位居全省前列
本报讯 (记者彭军君)绿色岸电护一江清水,洗舱站不让一滴“洗澡水”入长江……我市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市相关部门完善船舶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推动协同治理,共同守护好长江一江碧水。今年1至5月,我市共接收船舶垃圾304吨、生活污水18066吨、含油污水4565吨,系统中转运处置率达98%,全市靠港船舶共使用岸电489万度,继续保持全省前列,我市沿江两座水上洗舱站共开展洗舱业务52艘次、接收处置洗舱水7405.8吨,接收处置量较去年同期增长32.8%。
《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去年3月正式实施,为长江江苏段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重要法治支撑。市交通运输部门始终把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扎实抓好港口码头和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我市深入实施“船港城”一体化治理,按照省、市关于港口船舶污染防治部署和要求,全市664家港口企业全部配置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同时,市交通运输局与生态环境、住建、城管、海事等部门建立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做到先接收船舶污染物,再进行装卸作业,并通过“船E行”系统(长江干线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对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实时监控、信息化管理。
放眼长江沿岸及内河港口码头,绿色岸电悄然唱起“主角”。我市积极落实长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要求,大力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建设,目前全市已实现非危码头岸电设施全覆盖。同时,督促港口企业要求靠港船舶按规范使用岸电,确保“应接尽接”。同时,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海事、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如皋阳鸿石化、开发区中化南通两座长江水上洗舱站的日常运营监管,推动长江南通段水域液体化学品运输船舶和油船“应洗尽洗”,确保两座水上洗舱站安全高效运行。
近年来,市交通运输部门始终保持船舶污染物防治检查执法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共实施登船检查1607艘次、船载危险货物检查757艘次、港口经营企业检查268家次,开展内河辖区航行船舶燃油抽检317艘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