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实施“12345”工作法 打造矛盾调处治理新模式

本文转自:阳泉日报

创新实施“12345”工作法 打造矛盾调处治理新模式

——记郊区荫营镇下烟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郊区荫营镇下烟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面对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情况,找准定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扬“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新理念,充分发挥网格员职责作用,积极探索“12345”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法,全面提升下烟村矛盾调处治理能力。

“1”:党建引领为核心

下烟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一切工作党建引领,一切困难党建破题”,将党建工作和矛调工作深度融合,将基层党组织打造成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前沿阵地,走出一条党建引领、协调联动化解矛盾纠纷的新路径。调委会用行动践行“化纠纷、解难题、促和谐”,真正充当起社会矛盾的“减压阀”,架起服务人民群众的“连心桥”,构建良好的社会治理格局。在人民调解中,引入“党员+人民调解”的新模式,结合下烟村实际,构建以老党员为标杆、“法律明白人”党员为骨干、妇女党员为优势的调解网络。

“2”:两轮驱动添动力

一是充分发挥“义红个人调解工作室”和“党群微客厅”阵地功能,积极搭建“一站式”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平台,真正实现“小事不出院,大事不出村”。调解员梁义红是村民眼里的“百事通”,他经常利用巡查走访之机,深入田间地头,将调解的“触角”伸到群众家门口,用规劝疏导化解仇怨,用真情实意消除隔阂。在下烟村,像梁义红这样的调解员还有很多,他们善用法律、人情、村规、民约,奔走在乡村的每个角落。截至目前,“义红个人调解工作室”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0余起,主要集中在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调解成功率在99%以上,受到村民的一致好评。

二是充分发挥村企共建联合党委化解村企矛盾的后轮助推作用,将矛盾化解延伸到“最后100米”。下烟村驻地企业达12家,为村内60%的劳动力解决了就业问题,但随之而来的村企矛盾也逐步增多。为将用地、用工等各类矛盾问题有效化解,让村企关系进一步融洽,村企共建联合党委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用工单位和村民之间矛盾激化时,村干部和矛盾调解员多次到企业沟通协调,深入村民家中促膝长谈,积极化解矛盾。2023年至今,下烟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2起用工纠纷,做到了出现问题及早沟通、及早解决,让企业更好地融合村级发展。

“3”:三级包联稳民心

下烟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开展矛盾纠纷调处“三包联”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即:村支“两委”包企业,党员、村民代表包院落,妇联执委包重点人群。成立由包村领导任网格指导员、村党总支书记任网格长、2名专职网格员和31名党员、村民代表、妇联执委组成的网格化服务党组织。下烟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全村618户、1281人、300个院落、38名重点人员分布到12个微网格中,推动“一网统管”;以社会治理网格为基础,将原有的党建、综治、应急等9类网格,整合成“一张网”,实现“多网合一、一网统管”。

“4”:四步调解促和谐

下烟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认真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上级的安排和部署,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在基层自治中的作用,探索出下烟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四步调解法”。按照事件发生当事人所属网格,由全科网格员进行初次调解;调解不成功的,由“党员+村民代表”进行第二次调解;若调解仍未成功,再由“村支‘两委’+人民调解委员会+片区民警+法律顾问”等调解力量进行第三次调解;若纠纷仍未能化解,则由村支“两委”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依据《村民议事会运行流程》等29项权力清单及《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流程》等17项服务清单,结合《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对调解事件共商共议共同解决。

下烟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实施“四步调解法”,在河道整治、道路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推进以及邻里矛盾化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到了“小事不出院、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和“事解决、人满意”。

“5”:五位一体解难题

下烟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以“义红个人调解工作室”、网格员、妇联执委、法律顾问、心理咨询师为调解力量的五位一体联动体系,常态化、全方位、多角度收集矛盾纠纷信息和潜在风险点,定期研判疑难杂症,发现矛盾纠纷提前介入,确保将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行动、早预防、早化解,做在前、干在先,统筹大局抓统一、统筹维稳抓细节,用心用情用力、依法依规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现了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下烟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始终把人民满意度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本职,充分发挥调委会职能作用,为辖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群众安康做出了积极贡献。(梁建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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