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宁市原市长孔令栋被公诉!曾多次公开强调要廉洁自律
11月3日,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青海省西宁市委原副书记、市长孔令栋(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海西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孔令栋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西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 被告人孔令栋利用担任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主任,西宁市发改委主任,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常务副主任,西宁市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曾多次公开强调要廉洁自律严要求
公开简历显示,孔令栋出生于1970年12月,甘肃武威人,青海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90年8月参加工作。孔令栋长期在西宁市工作,曾任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财政局副局长、招商中心副主任等职。2021年9月至2023年1月,孔令栋任西宁市委副书记、市长。2023年1月,他被免去西宁市委副书记、市长职务。
多篇新闻报道显示,孔令栋曾多次公开强调要廉洁自律严要求。据《西宁晚报》报道,2022年3月,时任西宁市委副书记、市长的孔令栋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的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委第一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孔令栋强调,要廉洁自律严要求。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若干措施,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底线意识和红线思维,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耐得住寂寞、经得起引诱,始终保持廉洁为民的正气,在自律中提升,在坚守中成长。2023年1月19日,孔令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青海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搞钱色交易
违规选拔任用干部
9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青海省西宁市委原副书记、市长孔令栋被“双开”。通报称,经查,孔令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长期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选拔任用干部;搞钱色交易;不正确履行职责,脱离实际制定并强行要求完成经济指标任务,致使统计数据造假,造成不良影响。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孔令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青海省纪委常委会会议、中共青海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孔令栋开除党籍处分;由青海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青海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中共西宁市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作者/编辑:代晨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