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他人款物861万余元!甘肃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李辉案一审开庭
甘肃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李辉
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一审开庭
2023年10月27日,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甘肃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李辉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
白银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20年,被告人李辉在担任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甘肃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款项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61.97万元;2011年4月至2012年6月,时任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李辉,在分管集团公司收购相关煤矿工作期间,违背职责,在明知拟收购煤矿整合事宜未经国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及整合方案无法实际实施情况下,收受巨额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司违规决策并造成国有资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明确了控辩双方争议焦点,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辉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李辉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了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辉简历
李辉,男,汉族,1959年3月生,黑龙江五常人,研究生学历,1975年6月参加工作,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5.06-1980.05 兰州市榆中县金崖公社插队知青
1980.05-1998.04 先后在原冶金工业部第四冶金建设公司、原中国有色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中国有色第二十一冶金建设公司工作
1998.04-1999.12 任甘肃华兴铝业有限公司财务科科长、副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
1999.12-2002.03 任甘肃敦煌凯腾电力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部部长
2002.03-2004.09 任甘肃小三峡发电公司副总经理
2004.09-2005.06 任甘肃电投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2005.06-2009.07 任甘肃电投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2009.07-2009.11 任甘肃电投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甘肃省投资集团公司)党委委员
2009.11-2010.05 任甘肃电投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甘肃省投资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0.05-2011.09 任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甘肃省投资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1.09-2013.11 任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甘肃省投资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甘肃省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
2013.11-2015.05 任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甘肃省投资集团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兼)、副总经理,甘肃省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
2015.05-2018.01 任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甘肃省投资集团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兼)、总经理,甘肃省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
2018.01-2018.05 任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甘肃省投资集团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董事(兼),甘肃省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政协甘肃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2018.05-2018.08 任政协甘肃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甘肃省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
2018.08-2019.02 任政协甘肃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甘肃省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
2019.02-2021.07 任政协甘肃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