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规定!这15批次药品停售、召回

近日

国家药监局通告

标示为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等15家企业生产的

五味清浊丸等15批次药品

不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的1批次五味清浊丸 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溶散时限。

经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

杭州华东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安徽汉盛药业有限公司

安徽药知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安徽嘉佑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湖北龚盛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化州市华逸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厂

贵阳道生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贵州同源中药发展有限公司

临夏市益生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的9批次炙甘草 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

顺全隆(安国)药业有限公司

河南华夏药材有限公司

湖北道地药材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的3批次女贞子 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水分。

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

北京鹤延龄药业发展有限公司

凉山新鑫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生产的2批次炒酸枣仁 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鉴别、含量测定。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 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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